中巫名不同支票不过账 董事抨银行双重标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中巫名不同支票不过账 董事抨银行双重标准

(太平21日讯)商会董事林立发声称,他开出给顾客的2张银行支票,首张过账无问题,唯第2张支票,银行却以支票抬头书写中文公司名称,与公司注册的马来文名称不符为由,3次不批准过账退还。



他不明白,何以第1张与第2张支票,同样写法开出,第2张支票却出状况。

他曾询问银行,是否支票抬头不可以中文书写,银行方面虽回应不是,唯却劝他改以马来文公司名称改开另一张支票。

他没这么做,坚持此事件涉及华裔商家公司,非其个人个案,基于3次支票不过账未得到满意答复,今日向北霹雳中华总商会求助。



总部调查没下文

林立发说,今年6月20日及30日,先后开出2张支票给一家棕油果苗厂商陈坤德,支票抬头以中文书写“优种棕油果苗厂”,支票后以马来文写“Tapak Semaian Untung”,首张支票数额5000令吉,次张4600令吉,支票皆属兴业银行(RHB)。

他说,陈坤德先后将2张支票,汇进本身的联昌银行(CIMB),第1张支票顺利过账,但第2张支票却被拒过账。

他说,接到陈坤德投诉,到兴业银行查询,对方指支票没问题,问题出在联昌银行不过账。

他说,过后也到联昌银行查问,负责人解释理由为支票抬头的中文公司名与注册的马来文公司名不同。

林立发坚称,注册公司的中文名向来与马来文名都不一样,也没一定标准,因此不认同银行说法。

他过后再2次汇进支票,同样被拒,期间,银行负责人也向槟城银行跟进,同样以相同理由解释,最后吉隆坡银行总部的负责人应允会调查,唯至今没下文。

洪宝德:将致函国行

北霹雳中华总商会会长洪宝德针对案件投诉,声称这是相关银行的人为双重标准做法,应允将致函国家银行要求查明,给事主一个交代。

他认为,相关银行的槟城总部,在处理支票过账方面,出现人为及双重标准,因为同样书写的支票,何以第1张顺利过账,第2张却被退回。

他也说,注册公司向银行开设户头,在签署文件时,都是盖上公司的印章,印章内也有中文名称在内,不可能有错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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