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证人否认“抛弃”集会者 走避催泪弹非不负责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第15证人否认“抛弃”集会者 走避催泪弹非不负责

(吉隆坡21日讯)大马政府起诉净选盟在“净选盟3.0”中破坏公共场所续审,第15名证人苏巴马廉指出,警方发射催泪弹时,他为了安全才逃走,但没有“抛弃”其他集会者。



他说,他身为和平集会主办方之一自然会保护前来的集会者,但当时情况非常危险,他必须先离开后再找地方聚集其他人。

“我总不能站在那里让催泪弹直接攻击我,当然必须离开然后找地方重新归队,虽然催泪弹只集中在一个地方发射,但我没有办法看到谁破坏栏杆,因为这可能是一小撮人。”

本来会“和平”结束



苏巴马廉面对代表政府的联邦律师努鲁艾妮盘问时,向法官拿督约翰路易士,这么指出。

但苏巴马廉并不同意努鲁艾妮指他不负责任,在警方发射催泪弹后就自己先逃走而不顾其他集会者的说法。

他认为,政府虽禁止集会者进入独立广场,但也不用设立栏杆在入口处。

“我们之前也在新闻发布会中强调,我们不会进入独立广场,而且警方若没有在半途发射催泪弹,整场的和平集会是非常‘和平’的结束。”

另外,第8名证人阿末法鲁说,他是负责医疗的部分,虽当天没有亲身参与但他用电话了解最新进展,参与的医疗人员也包括他最信任的医疗领域朋友。

代表政府的另一名联邦律师赛夫尼占盘问,此和平集会是否一种对政府不满的示威,阿末法鲁回答是,同时也强调若人民都很满意政府的话,当天就不会有逾万人出席。

新闻背景:政府索赔逾21万

大马政府于2012年5月15日,针对428净选盟3.0大集会造成的损失,通过民事诉讼起诉时任净选盟主席拿督安碧嘉等10人,向他们追讨12万2000令吉赔偿。

另9名答辩人为玛丽亚陈、再益卡马鲁丁、哈利斯(已撤销)、阿鲁慕甘、阿鲁峇拉卡斯、黄进发、阿末法罗斯、杜干焕和邱进福。

沙末赛益也是国家文学奖得主。他与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杨映波、净选盟2.0督导委员廖国华、希山姆丁莱斯、苏巴马廉和阿末苏克利,基于也有参与筹办428净选盟大集会,较后申请介入诉讼成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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