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砸頭中年垂危案 嫌犯面控不認罪保外
(芙蓉21日訊)“花盆砸頭中年垂危案”;涉嫌使用花盆砸傷男子的嫌犯,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時不認罪,獲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審,案件定於9月10日過堂。
住在波德申丹那美拉的華裔被告陳昌俊(譯音,49歲,廚師),今早在家人陪同下,在芙蓉地庭面控,他全程靜靜坐在被告欄,面無表情,在通譯員讀出控狀後,否認控狀。
控狀顯示,被告於本月14日凌晨1時30分,在波德申丹C新村一家餐館外,使用可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的花盆致傷黃錫明(54歲),牴觸刑事法典326條文(危險武器或蓄意嚴重傷害他人身體),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20年,另加罰款或鞭笞。
原本此案由芙蓉地庭法官卡馬魯丁承審,基於前者前往出席課程,轉由主簿官莎拉米亞審理。
主控官莫哈末阿布哈山副檢察司在庭上指出,由於被告涉及傷人案,為警惕他人,他建議將被告的保釋金定在1萬令吉。
被告辯護律師姚汶美聽後,代為求情時指出,被告已婚,必須撫養4名仍在求學的子女,若無法獲保,恐無法照顧子女。
“事後,傷者也是由被告帶往醫院就醫。”
莎拉米亞聽後,作出上述判決。
案發時,傷者與友人正在喝酒作樂,疑聲音過大,導致住在餐館樓上的被告和樓下酒客展開罵戰,結果樓上墜下的花盆,砸破傷者的頭部,情況危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