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報告沒適當化驗 2販毒案被告無罪釋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毒品報告沒適當化驗 2販毒案被告無罪釋放

(關丹22日訊)因警方查案官搜証能力有毛病,一對好友在高庭逃過販毒死罪。



高庭法官瑪麗娜雅哈耶說,基于控方無法證明兩名被告納登古馬拉三美和峇迪班拉惹哥巴表罪成立,因而宣佈釋放這兩名男子。

她說,化學員無法對所充公毒品進行適當的分析化驗,還準備把這份報告提呈給警方。”

“法庭認為,該分報告是站不住腳的,對兩名被告造成偏頗。”



法官也抨擊查案官進行的調查不完整,處理證物不當。

她對此大表失望,警方沒有對4台屬于被告的手機展開調查,以證明毒品交易存在的可能性。

“基于這些漏洞,法庭別無選擇,只能判決兩名被告無罪釋放。”

來自柔佛新山的貨倉管理員納登(27歲)和士古來峇迪班(28歲)被控在2012年4月9日,在甘孟路十一英里某停車場,販運15.08公克海洛因和12.11公克嗎啡;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納登的代表律師為蘇巴馬廉,峇迪班的代表律師為阿魯姆甘;主控官為阿茲扎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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