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不足 民眾怕事 懸賞舉報垃圾蟲 反應淡

報導:羅健傑

(大山腳23日訊)威省市政局自去年7月懸賞每個舉報“垃圾蟲”個案100令吉,以嚴捉垃圾蟲,但至今只有不到20宗舉報個案,反應冷淡,原因不排除是民眾怕得罪人。

威省市議員陳宗興受訪時說,上述舉報的個案由于證據不足,因此市局不能對付垃圾蟲。

他指出,民眾拍攝下來的照片,無法成為“對方亂丟垃圾”的有力證據,民眾舉報垃圾蟲時,必須以連環圖或錄影方式,將對方整個亂丟垃圾行徑拍下。

“對方可能以剛好經過‘垃圾堆’自辯,市局證明不了對方亂丟垃圾。”

電眼裝置奏效

他指出,市局不會貿然對證據不足的個案採取對付行動,惟一旦確認證據充足,市局毫不猶豫對付。

另外,他說,這項懸賞100令吉每個個案的措施反應非常冷淡,原因是民眾怕得罪人,明哲保身的想法是“為什么我要去得罪人?”

“民眾應以社區清潔環境為第一考量,而非得罪人與否,也不要跟風,有人亂丟就一起亂丟的行為要不得。”

他指出,相對的民眾須多次舉報非法垃圾場,市局執法人員多次採取行動后,久而久之垃圾場就減少。

他說,民眾在拍攝對方亂丟垃圾時,需以連環圖功能拍下對方丟垃圾過程,或使用攝錄功能拍下過程,民眾可積極舉報各地的非法垃圾場。

他相信,8月開跑的電眼裝置將可有效嚴打垃圾蟲,但他舉例一座早已運作的電眼柱,位于北賴中華三校附近,市局已根據影像所提供的錄影證據,發出40張傳票給亂丟垃圾人士,其中13張接傳票者已繳還罰款。

陳宗興:市局今年發222張傳票

陳宗興認為,非法垃圾場的出現,不排除是一些住宅或商業單位沒有購買符合規定的垃圾桶,所以才會將垃圾丟到非法垃圾場。

市局針對沒有符合規定垃圾桶的商業與住宅單位,截至今年7月4日,共發出222張傳票。

他說,市局在威北打西汝咯共發出45張傳票(其中8張傳票已繳還),峇眼共有12張(其中2張傳票已繳還),峇東埔發出13張(其中3人已繳還傳票)。

他指出,大山腳方面,市局則發出81張傳票,其中14張已繳還。

“威南方面,峇都交灣發出41張(4張傳票已繳還),高淵則發出30張(其中6張傳票已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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