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莫須有的罪名

被稱為貓政府的檳州政府領導人最近很不爽中文報,公開指部分中文報記者欺善怕惡,態度惡劣對待行政議員,事實是,有關被指責的記者,只是提高聲量來回應先提高聲量的貓政府長官。

之后,又看到吉打一名公正黨議員在報章上,針對民生課題,要求對他作出指責的選民道歉,並聲明不排除通過法律途徑討回清白。

看到這個新聞,再看看貓政府領導人頻頻指責中文報,無限感嘆。

我想起剛入行時看過的一幕,一名檳州國陣政府前行政議員巡視民生問題,一個居民與他爭執,突然,這名衣著筆挺的YB,拉起衣袖,看似要與居民打架,其助理馬上拉住他。

之后,我寫了一篇題為“拿出器量給他看”文章,內容大約是說,身為議員,即使不滿選民無理,也要有氣度。

我不懂這名前高官有沒向我當時的主管投訴,但至少我沒有接到來自上司或他的“問候電話”,再採訪他活動時,他也不會公開指著我說,“你這名火箭記者。”

多年來,常會聽到選民與YB互相對責,最后發現,議員真的不好當,但若你叫這些認為議員難當的政治人物放棄蟬聯,他們十之八九會不捨得。

捍衛方式突顯氣度

對于選民的無理指責,議員有沒有權利捍衛清白?

當然有,但捍衛方式的不同,能突顯個人的肚量與氣度。例如,有選民指責你貪污、濫權及違法,你要求道歉喊告,合情合理;若指責你沒有服務,你大可選擇再三澄清──若是涉及民生課題向選民喊告,會嚇跑不少對你有好感的人。

再看回貓政府,當年高喊捍衛新聞自由的人,擁有權力后卻是干涉新聞自由最用力的人。

現在,連提高聲量也成為一種“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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