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下調出入境現金頂限 帶2萬新幣須申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下月下調出入境現金頂限 帶2萬新幣須申報

(新加坡27日訊)下月起,任何人出入境新加坡時,須申報的現金頂限將從目前的3萬元(約7萬8000令吉)下調至2萬元(約5萬2000令吉)。



在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修正)法案下,任何人攜帶超過規定現金額出入新加坡,必須據實申報,否則可被判坐牢最長3年或罰款最多5萬元(約13萬令吉),或兩者兼施。這項規定自2007年開始推行。

所謂2萬元現金,包括任何相等價值的貨幣及其它可轉讓證券(bearer negotiable instruments)。可轉讓證券包括:旅行支票、匯票、支票、本票等。

新加坡警方發文告說,當局是根據國際反洗黑錢機構——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FATF)的建議,調整現金頂限。美國、澳洲和紐西蘭的現金頂限是各自貨幣的1萬元。



打擊洗黑錢

新規定是為監督和追蹤可疑款項的流動,打擊恐怖主義融資,以及洗黑錢活動。

至于為何不調至更低,警方說,當局有必要在監測恐怖主義融資風險,以及減少對遊客的不便之間取得平衡。

新規定生效后,入境者若攜帶超過2萬元或等值的可轉讓證券,都必須填寫申報表,在入境時交給“紅色通道”關卡人員。攜帶同等款項的出境者,則可把表格提交給出境櫃檯的關卡人員。

申報表可在所有出入境關卡、警署和鄰里警局索取,公眾也可上網至警察部隊和商業事務局的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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