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母虐待女郎案. 被控蓄意傷人 養母不認罪獲保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養母虐待女郎案. 被控蓄意傷人 養母不認罪獲保外

(檳城27日訊)“22歲女郎被養母虐打”案,受害者養母林麗寶(44歲,譯音)今早被控蓄意傷人罪。



被告否認有罪,推事絲里柏拉扎准許她由1人擔保及4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推事也諭令被告保釋期間,不得接近案中受害人,即其養女郭麗清,與家人或其朋友。並案訂10月9日過堂,以等待醫藥報告出爐。

根據警方消息,被告是一家公司董事兼保險顧問,于本月24日被捕。



林麗寶被控于今年8月20日凌晨4時30分,在檳升旗山腳下一座公寓的一單位內,蓄意致傷郭麗清,以熱水灼傷郭氏,觸犯刑法典324條文。

冀減輕保釋金額

此罪最高刑罰是坐牢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檳州副檢察司羅絲麗鑑于罪名嚴重性,建議法庭將保釋金定為1萬令吉,並希望法庭附帶嚴厲的保釋條件。但被告律師布冷則指,被告只是為人打工,雖還未婚,卻有3名養子需照顧,希望法庭可以減輕保釋金額。

律師也指被告面對的並非一項很嚴重罪名,何必附帶保釋條件。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