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茲:應以民事訴訟解決 煽動法令不再適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拉菲茲:應以民事訴訟解決 煽動法令不再適用

(加影27日訊)公正黨副主席拉菲茲認為,政治人物發表的言論有人認同有人否定,若有人認為有關言論具破壞名譽之嫌,最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而非使用煽動法令壓抑這些言論。



他說,過去用來對付共產黨的煽動法令已不適用,沒有必要用這法令來回應政治課題,舉報他煽動種族情緒的巫統黨員不應該利用警方來壓抑這些言論。

他針對今年初有人在基督教堂示威、本身發出警告指有人計劃利用宗教與種族課題擾亂雪州安寧的言論,今午到加影警區錄口供時,這么指出。

其代表律師艾力克及菲爾拉以及公青團團長聶納茲米,也陪同他到警區。



最後錄口供者

拉菲茲說,這已是他第3次在煽動法令下被調查,他不知會否被控,但看情況很有可能。

“我上周被告知自己是最后一個錄口供的人,因此相信警方的調查工作已接近尾聲,再過一兩周應該就知道結果。”

此外,聶納茲米強烈反對警方援引煽動法令調查該黨領袖,他說,該黨領袖發表的言論受到警方高度關注,但土權組織及馬來西亞穆斯林聯盟(ISMA)代表發表的種族性言論不被對付。

他說,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國際上談論民主與改革,國內卻發生如此情況。

拉菲茲另兩宗在煽動法令下被調查的案件,包括涉嫌公開貿消部長拿督斯里哈山馬烈及人民銀行的來往信函,及撰寫《烈火莫熄2.0》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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