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出生8個月未見一面 華青報警尋妻

(詩巫28日訊)華裔青年與妻子有孕結婚后,因發生爭執,岳父帶女兒回娘家,至今兒子出生8個月,他無法見妻兒一面,向警方求助。

劉志鴻(21歲)曾到泗裡街的娘家找妻兒,但岳父開出條件,指除非他能有20萬令吉保障妻小的生活,才能接回妻小。

他也聲稱岳父動粗,事后也分別向泗裡街及詩巫的警方報案,但過后卻無下文。

雙方家長爭執

他說,他與同齡的妻子黃氏于2013年5月奉子成婚,婚前岳父向他父母要3萬8000令吉聘金。因家境不富裕,其父只給1萬5000令吉,雙方家長為此事在婚禮前一天鬧的不可開交,經親友調解才成功結婚。

他說,結婚2個月后因看即將臨盆的太太很幸苦,便辭去詩巫餐館的工在家陪太太,但兩人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執,岳父隨后介入將女兒帶回家,並在去年11月28日在娘家生下兒子。

他3個月前聽親友指妻子去了新加坡工作,他曾追到新加坡去找人但撲空。

他之前與妻在新加坡餐館工作時認識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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