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水管破裂浸壞家具 列證據向管理層索賠

公寓水管破裂,廁所污水淹壞家具,損失慘重,管理層卻不願賠償。

⊙李先生指出,他所居住的公寓共有26層樓高,他是居住在底層,住戶是使用同一個排污管,豈料排水管日前破裂,居住在最底層的他面對污水淹上來的問題。

他強調,當時他已馬上聯絡管理層要求修理,對方卻在4個小時后,才派遣技術人員修復。

他補充,當時家中許多家具已被污水淹壞,而管理層答復卻指星期日辦公室沒有人工作,因此才拖延搶救工作。

他指出,當他要求賠償時,對方指修理水管已花費4000令吉,根本不可能再做出其他賠償。

他說,他也被要求嘗試致函給管理層索取賠償,但不一定能成功。

李先生想要知道關于他的損失,是否有權利向管理層索取賠償。

★梳邦再也市議員葉國榮

雖然我是市議會的建築物委員會(COB)成員,但是市議會並沒有權利決定該管理層是否需要作出賠償。

但李先生確實應該先致函管理層,而信函中必須證明該事件是因為管理層的疏忽,同時列出損失金額。

損失金額必須詳細闡明損失的物品及證明,而是否成功索取賠償,則必須由管理層決定。

但李先生可以聘請律師,或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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