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患心疾搶救中 父販毒被判死刑
(檳城28日訊)出世兩週的女嬰,因患心疾在醫院搶救中,父親卻因販毒被捕,今日更被檳高庭判決罪名成立,面對死刑。
任職吊車司機的被告莫哈末耶紀(37歲)聆判后,木無表情,旁聽席上的一些女家屬則不斷搖頭。
法官拿督惹馬尼強調,法庭即使同情被告,也不能讓判斷思維,受到任何左右。
被告被控于2012年11月18日晚上9時,在威南打鍚汝莪惹蘭古邦猛各弄一間食物攤格前,非法販運4500克大麻,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項,並可在同一法令39B(2)項下被定罪。
此罪唯一刑罰是死刑。
法官說,被告否認被捕前的2012年11月6日,曾會見警員喬裝的臥底,並召來妻子與妹妹作証,指在當晚6時至8時之間,陪她們到檳醫院探望動手術的女兒,9時許才回家。之后因照顧其他孩子,沒有出門。
友人是控方證人
“被告指在被捕前一小時,曾遇到友人拉欣,后者很同情其女,並指要協助他解決醫藥費,隨即以其手機聯絡友人,再促他載他們到小販攤格。”
“被告指因接到妻子來電促他回家看顧其他兒女,放下友人即回家買飯給孩子后,才回去載友人,卻被扣捕。”
法官說,臥底警員是接獲情報,要搗毀一個綽號“黑人”(BLACK)的販毒活動,對方只是執行任務,法庭相信對方所言。
“被告友人是控方証人,他極力否認律師古阿都指毒品是他的說法。律師過后卻指責臥底栽贓,毒品是誰的?讓人搞不清。”
他指被告答辯沒挑出証方証據有疑點,因而宣判被告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