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佣金充律師費追爛賬 列明金額向僱主追討
僱主扣押佣金作為追逃顧客爛賬法律費用,讓員工大感不滿!
⊙黃先生指出,他在某公司擔任負責收集廢油的員工兩年。
他說,該公司只要員工向顧客收取固定數量的油即可取得佣金,唯從今年5月開始,其公司開始“拖欠”佣金。
他曾向僱主了解,為何遲遲未獲得數個月的佣金時,對方說他服務的顧客遲遲不肯清賬。
讓他感到非常不滿的是,公司遇到顧客拖欠爛賬,為何要用員工的佣金,作為採取律師行動費用。
“我曾向勞工部尋求協助,惟針對佣金事宜,勞工法令沒有特定條列注明僱主必須遵從。”
他早前翻閱僱用合約,其中注明若員工沒有向顧客提供服務,僱主有權利不發任何佣金。
他說,無法接受僱主以採取法律行動為由來扣押其佣金,若現在選擇離職是否可順利取回佣金?
★林若輝律師
黃先生可選擇離開公司,也有權利追討過去的佣金。
盡量收集過去的佣金金額,若雇主置之不理,他可透過聘請律師方式追討佣金,因為佣金事宜不受勞工法令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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