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露还需看国情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裸露还需看国情

周三,怡保“三点式街头婚纱秀”事件中的男女模特儿,在承认公开骚扰罪名后,各遭罚款400令吉罚款;周四,槟城国家公园天体营事件上庭,6名男子承认作出猥亵动作罪名后,各被判监禁1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



这两个事件,都曾引起轰动。有人非议被告们不知廉耻,败坏风气,也有力挺被告有人身自由,只是社会人士思想保守、食古不化。

接受度不高

不管怎样,社会的舆论和法庭的判决,很清楚的表达了一个讯息:我国是个保守社会,在公共场所“暴露”身体,于情于法不容,不管裸露者持有什么理由都好;只有精神不正常的“暴露者”,才能免于刑罚。



大马是个以伊斯兰为尊的国家,也拥有多元种族、文化和宗教,大部分人民,不论是什么种族,也不管是出于文化传统或宗教理由,对暴露装扮的整体接受程度并不高,更遑论上述被认为有伤风化的天体营和街头穿三点式活动了。

须尊重民情

国有国法,即使是作风开放的西方公民,来到这片土地,也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和尊重这里的民情。外国人到来享受我国的沙滩阳光,也被规定不能裸露,许多海边胜地便立有禁止裸露的告示牌。告们身为大马公民,长期接受各种社会资讯,就更没理由不知道我国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

思想开放或保守,是另外一回事,总之,人在马来西亚,不许暴露就是不许暴露,触犯了法律而受制裁,就是咎由自取。即使当事人不介意旁人目光,甚至愿意供人观赏,也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或许,他们有裸露的自由,但他们选错了裸露的国家;毕竟,个人的价值观和喜好,不能凌驾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和规范。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