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槍走火幸未傷人 扣銀行保安員助查

(勞勿28日訊)銀行保安員的長槍不知何故走火,開了一槍,所幸未傷到職員及公眾。事發后,50余歲巫裔保安員已被警方扣留,協助調查。

此案于昨午4時15分,在勞勿市區一間商業銀行發生。

勞勿警區副主任阿都拉欣副警監今日在記者會披露,銀行負責人報案時指出,事發時,一名職員突然聽到辦事處后傳來槍聲,檢查下,發現手持長槍的保安員正在儲藏室。

“不過,保安員受銀行職員詢問時卻說,長槍是不慎走火。”

阿都拉欣說,警方接獲投報后,馬上派出一隊警員到場,扣留保安員,並扣押長槍,帶返警局助查。

他指出,警方也在現場起獲一枚彈殼,檢查下,發現長槍內還有一枚子彈。

他說,警方已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第39條文調查此案。被扣者一旦被提控及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年,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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