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期間再吸毒 2輔警入獄9個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改造期間再吸毒 2輔警入獄9個月

(馬六甲28日訊)兩名輔警知法犯法,被送入戒毒中心改造期間,竟再次證實吸毒,雙雙遭判入獄9個月。



首被告為尼宋(42歲,來自吉隆坡舊巴生路),被控于今年5月28日下午3時30分,在丁賴戒毒中心進行尿檢后,驗尿報告被發現有嗎啡成分,觸犯1983年吸毒法令第20(1)(a)(治療及復健)條文。

次被告莫哈末阿茲里(27歲,來自森州林茂),控狀指他在今年5月28日下午1地30分,在丁賴戒毒中心經過尿檢,被發現有嗎啡成分,觸犯1983年吸毒法令第20(1)(a)(治療及復健)條文。

2名被告未延聘律師,皆向法庭認罪,同時要求輕判。



第3推事庭推事莎莎黛安娜隨后宣判兩人皆坐牢9個月,刑期由今天算起。

此案由國家反毒機構主控官哈迪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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