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解僱案上訴失敗 馬航需賠償逾9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無理解僱案上訴失敗 馬航需賠償逾9萬

(吉隆坡28日訊)馬航試圖推翻前僱員起訴遭不合法解僱,而需作出賠償9萬7035令吉裁決的努力,今日遇挫。



高庭法官拿督娜麗妮駁回馬航就工業法庭允許馬航前機組主任(inflight supervisor)瑪芝琳蒂莎,起訴馬航不合法解僱而索償判決,提出司法檢討的申請。

她在長達20頁判詞中指,工業法庭已就所提呈證據,做出適當裁決,故高庭缺乏介入此案的理據。

她說,工業法庭在下判前已全面考量所有相關事實和法律事項,因此,無法符合馬航要求,以作出異常且不合邏輯的裁決。



娜麗妮也同時駁回瑪芝琳有關工業法庭駁回她有關重新獲得馬航聘僱的裁決,而提出司法檢討的申請。

工業法庭去年7月22日允許遭馬航解僱的馬芝琳向馬航索償,並裁決她在沒有理由或不合理下被解僱,同時諭令她獲得8萬7082令吉賠償或重新獲聘工作,或獲得支付薪金欠款 9952令吉32仙。

馬芝琳(48歲)在訴狀中指她自1988年開始在馬航服務長達22年,最后擔任的職位是機組主任;馬航是基于瑪芝琳在3月15日值勤時涉及3項罪行,包括售賣不屬于機艙銷售品的香水給2名乘客,以賺取利潤,而于2010年即時解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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