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國內保安公司限量800家,但願政府在避免保安業萎縮的同時,也為國人解憂,尤其是公眾對保安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非法外勞當保安人員等現象憂心。
根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國內共有761家私人保安公司,當中125家擁有鎗械准證,在40萬名保安人員當中,15萬人是外勞──其中20%或3萬人是非法保安人員,這令人民的生命與財物曝露在危險中。
避免市場飽和
政府要限制保安公司數量是好事,一來避免市場飽和造成惡性競爭,影響保安人員素質與福利,二來提高政府對保安公司運作與服務水平的控制,讓使用保安服務的僱主放心,也讓公眾安心。
去年10月底發生大馬保安人員監守自盜,槍殺女營運員的事
事后,國人對保安公司的數量、本地與外勞保安人員比例失衡、非法外勞當保安人員等問題議論紛紛;警方公佈的調查結果,指開槍搶錢的保安員是持假大馬卡的印尼外勞,還持有擁槍執照,令人震驚。
自費聘保安員
上述保安人員監守自盜的問題乃冰山一角;治安不靖,各行業僱主自掏腰包聘請保安人員,各住宅區的居民協會或管理層,也基于安全理由,聘請保安人員保衛家園,這是花錢買安心,無可厚非,但因政府缺乏良好監督系統,也令不良保安員問題擴大。
40萬是一個龐大數字,要確保這些肩負保衛家園與財物安全責任者的素質,就必須嚴格過濾他們背景,政府在批准新保安公司執照或批出保安公司更新執照時,必須確定保安業者遵守標準作業程序。
內政部審批新保安公司申請時,也必須阻遏已被吊銷執照的保安公司利用漏洞申請成立新的保安公司,否則光憑限制保安公司數量卻沒真正在內里除弊,仍無法讓大家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