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長:維護治安中央責任 州政府沒權設組織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內長:維護治安中央責任 州政府沒權設組織

(居鑾30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維護治安是中央政府的責任,並沒有賦予州政府法律權限,成立維持治安的組織或團體。



他說,社團註冊局和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已說明“檳州志願巡邏隊”(PPS)沒有註冊,不是合法組織,因此,該組織就不應挑戰法律。

他說,檳城首席部長林冠英以聯邦鄉委會(JKKP)也不是合法組織為例,是不正確的,因為該組織是在中央政府及州政府的法律權限下成立的。

阿末扎希今午為巫統居鑾區部代表大會主持開幕后,如是指出。



他說,警察總長已表明如果該巡邏隊再執行任務,就會展開逮捕行動,希望他們不要挑戰警方和法律。

有疑問應找警總長

“如林冠英有任何疑問,應和警察總長會面,討論有關事件,而不是作出挑釁。”

“警方歡迎有任何志願團體與警方配合維護治安,但卻不是用挑戰執法單位的威信的方式。”

另一方面,詢及居鑾代表大會提到的有人蓄意挑戰憲法闡明的伊斯蘭、王室、馬來人特權和國語的地位,他說,這4項是無法挑戰的,因憲法已清楚闡明。

他說,內閣成員都明白這一點,伊斯蘭、王室、馬來人特權和國語的地位是不可質疑的,任何人都無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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