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養變領養 單親媽哭求還我女兒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托養變領養 單親媽哭求還我女兒

(檳城30日訊)“女郎滿身傷撬門求助”案被揭案中案,一名23歲華裔單親媽媽哭訴,案中的被告林麗寶把托養當領養,而要求她“歸還”其已3歲多的女兒!



她指當初將女兒交給對方時,曾被要求簽署不明文件,但不懂文件內容;如今,相關文件被林麗寶當作是合法領養的文件,令到案件演變成羅生門。

今午,案中3歲的女童已交給警方及福利局,有關當局也帶女童到檳城中央醫院接受身體檢驗。

女童已交福利局



單親媽媽李雪莉今天在49歲母親謝美蜜及馬華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顧問林敦良、副主任陳榮興及檳法律組副主任林安邦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謝美蜜說,當年李雪莉未婚生女,經手人是癮君子,因擔心骨肉被賣掉,便在一名出家人介紹下,把女兒交給林麗寶代照顧,並稱“這只是托養,不是讓她領養”。

她們強調,“她沒有給我們錢,我們也沒有給她錢。”

李雪莉發言時崩潰痛哭說,“她(林麗寶)騙我,說不會讓母女分離,現在卻令我們分開。”

今年3歲多的李慧芝,是在2010年10月30日出世,2012年年初交給林麗寶代照顧,兩年半來生母李雪莉及婆婆謝美蜜,只見過女兒及孫女一次。

李雪莉說,把女兒交給林麗寶時,對方指一有空就會帶女兒與她們相聚,但后來并沒有這么做。

林女叫二女兒助顧孩子

謝美蜜聲稱,林麗寶帶走孫女后,還想叫其二女兒李雪蓮到她家裡照顧小孩,以便讓她在檳城找學院進修。

不過,她說,經過朋友提醒,她沒有要求二女兒住入對方家中。

目前,謝美蜜與2名女兒及1名兒子皆住在雪州加影,她們多次要求見李慧芝不果后,日前見到林麗寶被警方帶上法庭延扣的新聞,雖然照片中的女子有打格子,但她們一眼即認出對方。

她們說,2年來曾多次通過不同管道投訴、報案,但無下文。

林敦良指出,警方告知,將盡快與福利部聯手調查李雪莉的報案,若有涉及犯罪成分,將依法處理。

他說,李雪莉再次報案后,警方及福利部已展開調查,但過程中沒有向李氏匯報情況,以致李氏等人,以為相關單位沒有調查。

硬闖住宅區找林麗寶
上門討人吃閉門羹

“林麗寶,當我求你,請你把孫女還給我們!”

單親媽媽李雪莉與母親謝美蜜及妹妹,今午上門找林麗寶“算賬”,她們3人不理保安員攔截,硬闖入住宅區找林麗寶。

當時她們沿著住宅區的馬路,逐家沿戶找尋林麗寶的住家,期間不停大喊林麗寶的名字,謝美蜜相信過于激動,更是邊喊邊落淚。

當母女6人終于找到林麗寶的住家,即在對方鐵門前大聲叫喊,更一直拍打鐵門大吵大鬧,要林氏交出她們3歲女童李慧芝。

他們喊叫多時,都沒人開門,加上鄰居在辦喪事,3人被勸阻離開,她們只好失望離去。

李雪莉與妹妹李雪蓮及母親謝美蜜今午2時許,乘車抵達林麗寶位于亞依淡海客園的住宅區。

她說,她已經兩年多沒見到孫女,但她認得林麗寶住家玄關其中一雙鞋子,是孫女的鞋子。

不會就此罷休

過后,謝美蜜強調不會就此“罷休”,一定會再回來,要林麗寶交出孫女謝慧芝。

她說,由于女兒要回加影上班,她們3人不能一直待在檳城。

另外,記者訪問數名鄰居得悉,週五(29日)和週四晚,都聽到林麗寶家傳出孩童聲音。

鄰居說,她們不時看到林麗寶帶3名孩童出入,卻不認得李雪莉的女兒。

林麗寶:擁合法領養文件
「生母對孩子不聞不問」

被指拐走3歲女童的林麗寶,出示國家登記局的合法領養孩子文件及雙方會面的合照,並道出領養過程。

她說,今午已將李雪莉的女兒,交給警方及檳福利局,有關當局也帶女童到檳城中央醫院接受身體檢驗。

林麗寶今午在住家受訪時,否認拐走女童的指控。

她說,從未禁止李雪莉及其家人與女童見面,反而是對方一家對孩子不聞不問,甚至從未給過生活費。

她指出,李氏一家後來報案指她拐帶女童,她不滿才停止雙方會面。

她說,謝美蜜于2012年1月12日要求她照顧其孫女李慧芝,同月16日雙方在國家登記局宣誓官見證下,簽署領養孩子文件。

“當時謝美蜜和李雪莉也簽名,將孩子監護權交給我,並保證不會追討孩子。”

她說,約3週后,警方突上門指她拐帶謝美蜜孫女,但她出示上述領養文件后,警方證實她沒涉及拐帶。

她也說,之后謝美蜜通過報館及政黨召開記者會,但兩方皆信任她並充當調解人。

銷案後又質問

她說,后來謝美蜜也針對拐帶孩子案件銷案,不料同年3月,謝氏又帶親友質問她。

“我安排飯局與對方講解,並要求他們領養回孩子,但他們不肯,所以我繼續領養。”

她說,同年10月,謝氏又通過馬華檳州投訴局開記者會,但她事前已找負責人林敦良澄清,記者了解女童在她家情況良好,所以新聞沒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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