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軍火遇警截查 男子被捕起獲毒品

(亞羅士打30日訊)疑是販買軍火集團成員的男子,在準備將1把衝鋒槍及225枚子彈“交貨”給買家中途,遇警方截查拒就範,更展開驚險追逐戰,最終在警方連開兩槍后,才停車被捕!

除了軍火,警方也在車上起獲429克毒品。

吉州總警長拿督阿末依布拉欣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該起案件于昨天傍晚6時在雙溪大年發生,當時巡邏警發現該輛可疑國產威拉轎車,并將之攔截。

扣嫌犯至下月5日

他說,對方隨后急速朝雙溪大年北部收費站方向駛去,並在瓜拉姆拉縣警局前紅綠燈遇上交通阻塞。

“嫌犯為了要躲避警方追捕,連撞一輛國產靈鹿及一輛國產Preve轎車,警員最終朝轎車連開兩槍才把對方逼停。”

他透露,眾人聯手把嫌犯捉住,並在車上起獲一把衝鋒槍,以及25枚口徑0.45mm型子彈和200枚口徑0.38mm型子彈。

“車上尚有一包1克價值300令吉冰毒,以及8包重達428克、總值1萬令吉海洛因。”

他說,初步調查顯示,嫌犯來自玻璃市巴東勿剎,警方相信衝鋒槍來自該處,並要在雙溪大年交給買主。

“警方延長扣留嫌犯至9月5日,以調查該槍械來自何處、買主是誰及其用途。”

他補充,嫌犯並非車主,該輛轎車借自他人,且其尿液檢驗呈陽性反應。

他說,警方援引4條文來調查此案,即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刑事法典307條文、1971年軍火法令第8條文(重刑)、1960年危險武器法令8(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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