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長達8年沒有做賬,近期收到政府發信指欲採取行動,事主擔心擔任公司股東的丈夫遭對付。
⊙張小姐指出,丈夫12年前和另外兩名友人,合股開設一閒建築有限公司,當時丈夫是股東也是公司董事。
她說,由于和其他股東意見不合,丈夫便退出公司董事的職務,只擔任股東。
她指出,丈夫不是該公司的董事后,公司有8年沒有做賬,最近得知政府已發出信函,指將會受對付。
她說,丈夫在該公司有30%股份,但多年來並未從該公司中賺取任何收入,也無法得知公司的賬目。
她詢問,若政府採取行動,是否會牽涉丈夫在內?
★林若輝律師
張小姐的丈夫必須確保自己已非該公司的董事,因為有關部門採取行動,公司董事必定遭受對付,當局可能會進行罰款。如果只是股東,則無須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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