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的檳州紫色風暴,警方看起來“贏”了,實際上卻“輸”了。
警方“贏”了什么?
有人說,是面子,也有人說,是執法者的尊嚴。
看看貓政府的領導人,警方一哥已說明,檳州志願巡邏隊(PPS)沒向社團註冊局註冊、不合法,一執勤即捉人,但領導人偏偏還要擺出一副“挑戰”樣喊話,“誰說巡邏隊不合法?要捉人,先捉我!”
結果,警方真的在國慶日動手,250名巡邏隊參與檳國慶遊行,扣查156人,當中還包括巡邏隊主席彭文寶,出手之重,出乎各界意料之外。
大逮捕行動消息一出,不滿檳州政府的人、看不慣貓政府領導人作風的人、認為巡邏隊沒有合法性的人,一些指這就是貓政府領導人種下的“果”,一些冷眼旁觀。
但這一類聲量佔多數嗎?
我不懂,我只知道大逮捕行動后,無論是面子書、咖啡店人群的交流或朋友群中,“罵聲四起”的聲音更響亮。
不信?去看看各報上載的新聞,留言板的“罵聲”不勝枚舉,甚至有人預測,警方的這場大逮捕,即使被查扣者隔天獲釋,注定讓掌握警察部門的中央政府,須為此買單。
代價是,流失第14屆全國大選的選票。
觸及民眾敏感線
硬碰硬,警方將156名巡邏隊隊員送入警局,卻觸及民眾的敏感線,怎么捉那些違例的特定人士,比如涉及打人的土權成員時,卻沒有這般效率?
還有涉及在505前,送棺材給時任行動黨光大區議員黃偉益的光大狂人,其案件至今還被列為“沒有進一步行動”。
為何會這樣?至今仍然是一個謎。
舊有的記憶再被喚起時,警方指巡邏隊沒註冊、不合法,貓政府仿人說,根本不需要註冊,這是合法組織,你說,人民會相信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