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分層地契屬發展商責任 若徵收手續費可投訴
屋主向發展商要求進行分層地契轉讓手續,卻被要求繳付5000令吉費用,屋主覺得非常不合理。
⊙巫小姐指出,其位于文良港的廉價組屋單位欲出售,根據市場價格為8萬令吉,目前已有一位買主,對方向銀行申請的房貸也已批准。
她說,由于組屋的分層地契還未進行轉讓手續,便聯絡發展商處理該事項,但發展商指必須繳付5000令吉,作為進行轉讓地契的手續費。
質問發展商沒答復
她指出,發展商在2010年至2011年之間,曾向屋主發出通知函,當時屋主能以1500令吉的手續費,進行轉讓手續,惟本身並未進行相關手續。
她說,曾質問發展商為何手續費高達5000令吉,對方無法給予任何答復,目前賣屋程序因為沒有分層地契,而被迫擱置。
她詢問,現在賣屋手續無法進行,應該要如何處理?
★林若輝律師
申請分層地契是發展商的責任,不能向屋主征收手續費,建議巫小姐向發展商確認組屋是否已獲得分層地契。
建議巫小姐向發展商要求發出借據,並準備一份副本,準備向房屋部做出投訴,若屋主已還清屋價,便可取得分層地契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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