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分層地契屬發展商責任 若徵收手續費可投訴

屋主向發展商要求進行分層地契轉讓手續,卻被要求繳付5000令吉費用,屋主覺得非常不合理。

⊙巫小姐指出,其位于文良港的廉價組屋單位欲出售,根據市場價格為8萬令吉,目前已有一位買主,對方向銀行申請的房貸也已批准。

她說,由于組屋的分層地契還未進行轉讓手續,便聯絡發展商處理該事項,但發展商指必須繳付5000令吉,作為進行轉讓地契的手續費。

質問發展商沒答復

她指出,發展商在2010年至2011年之間,曾向屋主發出通知函,當時屋主能以1500令吉的手續費,進行轉讓手續,惟本身並未進行相關手續。

她說,曾質問發展商為何手續費高達5000令吉,對方無法給予任何答復,目前賣屋程序因為沒有分層地契,而被迫擱置。

她詢問,現在賣屋手續無法進行,應該要如何處理?

★林若輝律師

申請分層地契是發展商的責任,不能向屋主征收手續費,建議巫小姐向發展商確認組屋是否已獲得分層地契。

建議巫小姐向發展商要求發出借據,並準備一份副本,準備向房屋部做出投訴,若屋主已還清屋價,便可取得分層地契正本。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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