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傷父親監2年 照顧孩子求減刑遭駁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男子打傷父親監2年 照顧孩子求減刑遭駁回

(新山1日訊)31歲華裔男子早前承認用藤棍打斷父親手腳,在嚴重致傷罪行下被判監2年,今日以“照顧年幼孩子”為由,向法庭上訴要求減刑,被法庭駁回。



被告林文良(譯音)被控于今年3月31日中午12時,在烏魯地南武吉地南花園勒當13路一間住家,使用藤棍致傷74歲男子林悅(即被告父親),牴觸刑事法典325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定罪者,將面對最高7年監禁和罰款。

據案情顯示,警方于4月1日下午2時30分扣捕被告,並帶走現場的80公分長藤棍;被告父親過后也被證實左腳骨折及左手受傷。



被告也于今年4月7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時承認嚴重致傷父親的罪行。

被告今日則在新山高庭向法官聲稱,事發時,他正在跪地舉香膜拜,其父親突然以香爐朝他丟去,之后持小刀要趕走他。

被告向法官求情說,妻子于兩年前逝世,8歲孩子目前交由岳母照顧,但岳母負擔加重,因此希望上訴獲得減刑,以早日出獄照顧孩子。

不過,法官拿督莫哈末蘇菲雅指出,被告今日所指的事發過程,從未記錄在口供,所以無法被法庭接納。

此案主控官為拉西馬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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