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执照局总监证实 发莱纳斯2年营运执照
(吉隆坡2日讯)原子能执照局总监哈拉莫哈末阿里证实,该局决定发出为期2年的全面营运执照(FOSL)给莱纳斯。
他说,该局是在上周召开的会议中,鉴于稀土厂符合临时营运执照的所有条件,决定发出全面营运执照给莱纳斯。
他说,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局法令,该局有权批准为期3年的全面营运执照,但该局最终只批准2年期限的执照予莱纳斯。
哈拉接受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询问时,这么指出。
他说,该局董事部有权决定执照期限,但因他没涉及董事部的决策,因此不清楚决策过程。
“我无法详细说明,因为我没涉及董事部的决策。”
他补充,莱纳斯可以在全面营运执照届满后,申请更新执照。
针对外界指莱纳斯没有公开辐射废料永久储存槽地点,意味着不符合原子能执照局规定的条件,哈拉认为,那只是外界的诠释。
“民众指(莱纳斯)没有遵照执照条件,那是他们诠释,但我们是根据事实、科学与数据,而不是根据传闻(发出全面营运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