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解互愛(第6篇).女性穆斯林須包頭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諒解互愛(第6篇).女性穆斯林須包頭巾

報導:黃介琳
◆受訪者:馬來西亞華人穆斯林協會署理主席葉永興教授



問:為甚麼女性穆斯林必須包頭巾及遮蔽身體某些部位(Tutup Aurat),為甚麼比南利(P.Ramlee)時代的馬來人穿著較現在開放?

答:比南利時代的民眾對伊斯蘭的信念還不夠強,所以沒有嚴謹跟循伊斯蘭衣著保守的教義。

馬來西亞女性穆斯林也是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才開始包頭巾。



女性穆斯林除了臉和手掌可暴露外,必須穿寬鬆(不緊身及暴露身體曲線)衣服遮蔽身體部位所有部位,以免讓外人看到,因為女性穆斯林身體的其他部位只能讓丈夫及至親看見。

阿拉在古蘭經裡指出,所有穆斯林女性必須遮蔽身體部位。

遮蔽身體,也是為了女性安全,減少引人遐想而導至犯罪的發生。

(根據網絡資料,20世紀70年代出現對穆斯林世界影響極大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Islamic Fundamentalism),代表人物包括埃及宗教大師哈桑班納、巴基斯坦著名伊斯蘭教神學者毛杜迪、埃及領導人賽義德庫特布和伊朗宗教精神領袖柯梅尼。

該主義認為,婦女行為關係到伊斯蘭教榮辱和穆斯林社會穩定,因此特別重視對婦女行為的規範,並從《古蘭經》和聖訓中找出阿拉和先知的教導進行解釋和實行性別規範,強調婦女的家庭作用和適當的言行舉止。

馬來西亞因此受70年代興起的伊斯蘭復興運動(dakwak)影響,開始嚴格遵從伊斯蘭教義,所以婦女穿著漸趨保守且包頭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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