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行動黨斯里德里瑪州議員雷爾,昨日傍晚被警方援引社團註冊法令第43條扣留后,今日凌晨4時許獲釋。
雷爾是在昨日傍晚5時許,處理檳州志願巡邏隊保釋事宜時,被警方援引上述法令扣留。警方當時並未說明逮捕雷爾的詳情。
較早前,根據州政府律師團的消息,雷爾預定將在今早7時至8時才獲釋,媒體一早已聚集在百大年路警局前,等待雷爾獲釋。
不過,大約在早上8時許,檳州首長林冠英政治秘書黃漢偉抵達警局時,告知雷爾已在凌晨4時獲釋的消息。
他也向雷爾助理證實雷爾已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