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與林冠英辯論 卡立須為“黑色國慶”負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促與林冠英辯論 卡立須為“黑色國慶”負責

(檳城2日訊)10名民聯檳州國會議員今日發表聯合聲明,譴責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是唯一必須為國慶日當天大規模逮捕檳州志願巡邏隊(PPS)行動負責的人,並挑戰后者在7天內,接受檳首長林冠英的公開辯論挑戰。



他們說,警方當天的行動已玷污國慶日的尊嚴和主權,應在歷史中記載為“黑色國慶日行動”(OPS MERDEKA HITAM)。

“當天被捕者若要向警察總長採取法律行動,我們將提供援助並支持其決定。”

他們今日召開聯合記者會時,這么譴責警察總長,由5名國會議員代表出席,包括行動黨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黃泉安、丹絨區國會議員黃偉益、升旗山區國會議員再里爾、大山腳區國會議員沈志強,以及峇都加灣區國會議員卡斯杜麗。



另5名缺席的國會議員,計有檳州首長兼行動黨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有其他活動)、國會反對黨領袖兼公正黨峇東埔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安華(要事在身)、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處理法律事務)、公正黨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在吉隆坡),及高淵區國會議員拿督曼梳(在國外)。

巡邏隊合法成立

黃泉安在會上宣讀10人聯合聲明,嚴厲譴責警方在國慶日逮捕檳州行政議員兼巡邏隊主席彭文寶及155名巡邏隊員,並在昨日傍晚逮捕行動黨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

“我們支持州政府暫停巡邏隊活動,直到法庭對該隊合法性作出裁決為止,及為被捕者提供法律與經濟援助。”

他們強調,巡邏隊是州政府在2009年4月8日,在時任州法律顧問在場下,通過行政議會成立的合法組織。

促查古甘案沒跟程序

10名民聯檳州國會議員促請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開檔,調查高庭及上訴庭針對“2009年印裔青年古甘暴斃警局扣留室”一案,指卡立未遵守程序,並需為古甘的死亡負責一事。

他們也希望可在下季國會,辯論為何卡立能逍遙法外。

沈志強指出,現今是時候成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以確保警方可被問責。

“從‘黑眼圈事件’,到前警察總長慕沙哈山承認有部長插手逮捕行動,再到現今卡立事件,我認為成立委員會的時機已到。”

再里爾指出,逮捕巡邏隊行動充滿政治動機。該行動並非是個別個案,而是大行動的一部分。

“警方全力對付民聯領袖,煽動法令更是卡立的最愛。”

抨警未捕拋煤油彈嫌犯

10名民聯檳州國會議員抨擊警察總長,在案發后48小時仍未捉到向首長私邸拋煤油彈者,並懸賞1萬令吉給向警方提供資料,以盡快逮捕犯案者的人。

1萬令吉將由他們自掏腰包,獎賞給提供有用資訊者。

黃泉安總結時說,若警察總長連首長都保護不了,如何保護人民,並促請檳城人在巡邏隊缺席下,對未來即將發生的罪案保持警惕。

林冠英私邸在8月30日晚遭一名男子拋擲煤油彈,事件中無人受傷。

“國慶寶寶破壞國慶夢”

卡斯杜麗說,卡立是國慶寶寶,卻親手在國慶日破壞國慶夢,很是諷刺。

她也反問,警方在過去4年來與巡邏隊員合作無間,而今巡邏隊員被指是“流氓”,那是否代表警方向來與“流氓”為伍?

“警方不能否認巡邏隊員曾幫助他們的事實,而警方面對守侯在警局外的巡邏隊員,更出動鎮暴部隊來守衛警局,顯示他們對巡邏隊感到害怕。”

黃偉益說,卡立違抗庭令拒絕採取執法行動,顯示他才是違法的人,而不是巡邏隊。並指只有流氓才會違抗庭令。

黃泉安則說,卡立責任是保護人民,而非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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