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捷科技國際前主管 張楚夏貪污監半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希捷科技國際前主管 張楚夏貪污監半年

(新加坡2日訊)最高法院上訴庭裁定,控方不必在貪污案件中,證明所支付的價格不足或被告受賄的交易是幌子。



隨著三司的決定,原本上訴得直而無罪釋放的希捷科技國際前高級主管,今日被判罪名成立,入獄半年和交出賄金57萬多元(約148萬令吉)。

案發時為希捷科技國際高級主管的張楚夏(64歲),接受Biforst新加坡的股票和57萬多元的股息,作為協助該公司取得貨運合同的酬勞,去年被判罪名成立、坐牢半年和繳付同等額的罰金。

他之后上訴得直,獲得高庭判他無罪釋放。



控方基于案件涉及法律問題和公眾利益,要求最高法院上訴庭回答有關問題,即控方是否得證明張楚夏以6000元(約1萬5600令吉)購得Biforst新加坡的股票,所支付的價格是否不足或這起股票交易是虛假的。

繼上周裁定控方不必證明張楚夏購買股票的價格不足或交易是幌子后,三司在週二早上恢復張楚夏的罪名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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