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司法審核遷墳 民事高庭駁回4人申請
(新山2日訊)民事高庭今早以邊佳蘭華人義山4名后裔無法出示政府決定遷墳信函,以及類似申請也曾遭不批為由,駁回4名后裔針對哥打丁宜縣議會發出點算墳墓通告的司法審核申請。
4名義山后裔陳順德(38歲)、蔡平先(49歲)、羅木勝(58歲)及王崇木(70歲)于3月10日,通過律師哈山卡林入稟民事高庭,要求司法審核哥打丁宜縣議會點算墳墓通告將哥打丁宜縣長和柔州政府列為答辯人。
高庭司法專員古納蘭今早以兩項原因駁回申請,其一是民事庭之前曾針對類似案件作出判決,按照先例,法庭作出相同駁回的決定。
第二項原因則是4名后裔提供的點算墳墓通告,無法證明政府有遷墳決定,縣長發出點算墳墓通告,只是一般行政工作通知信,所以駁回有關申請。
哈山卡林在法庭外受訪時,指不滿判決,因為法庭已封鎖邊佳蘭居民針對遷墳事件要求司法審核之路。
“我們從2012年就開始針對政府遷墳一事,入稟民事庭要求司法審核,至今已入稟3次,每次都被法庭駁回申請,令人失望。”
他認為,法庭要后裔出示政府決定遷墳信函並不合理,因政府文件都屬官方機密,是在官方機密法令下受保護的文件,政府不公開,后裔不可能取得相關信函。
哈山卡林將與后裔商討是否上訴,若后裔決定上訴,將于1個月內提出。
1500令吉堂費將由4名邊佳蘭后裔承擔。
出席者包括邊佳蘭華人義山聯合會官方協調員扎巴和邊佳蘭自救聯盟副主席沈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