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独立时制定宪法 具保护非马来人权益
(吉隆坡4日讯)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法鲁基教授认为,大马在国家独立时所制定的宪法,在提供马来人特殊地位的同时,也保护非马来人的权益,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和谐的基础。
他说,大马宪法条文有6大原则,首要原则是第153条文,保护马来人,以及沙巴和砂拉越原住民的特殊地位,然而国王(国家元首)拥有职责保护其他社群。
第二,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只适用于公共部门。
第三,马来人特殊地位只限于4个规定的部门和服务。
第四,没有非马来人或其继承人被剥夺已经拥有的资产。
第五,没有任何业务或专业,以种族固打制来分配。
第六,第153条文不超越第136条文,后者阐明,允许保留(公共领域职位给马来人),但一旦任何人已担任该职位,必须获得公平对待。
沙林法鲁基也是玛拉工艺大学法律系教授,他在《星报》评论专栏撰文中,这么指出。他认为,我国宪法强调在大马多元种族之间互相取舍的精神,随着沙巴和砂拉越于1963年加入组成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曾作出修改,以增加沙巴和砂拉越土著的特殊地位。
他指出,国民团结不是必然现象,必须通过大家的努力去实现。
“我们需要更多跨文化对话,了解彼此差异和分享共同点。相信,差异不足以阻碍全民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