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恒伤妻罪成
(香港讯) 昨早周永恒就殴妻案到到屯门裁判法院三楼2号庭应讯,控方先陈述案发经过,指上月24日,周永恒偕妻子赵颂茹往天水围探望母亲,期间受害人(即赵颂茹)遭被告周永恒很大力的推了肩膊一下,期间周永恒更喊道:“我要杀死你!”推撞之下令赵颂茹下巴受伤,缝了两针,膝头亦有受伤。至同月28日,赵颂茹向警方求助。
经过不足1小时聆讯,至近早上10时左右,周永恒涉伤人案已有判决。法官裁定罪成,判其自签守行为18个月,自签3000元(约1200令吉)担保,毋须留案底。如期间再干犯涉及刑事同暴力罪行,即没收其3000元担保费用及处以刑罚。
法官于庭上严厉指摘周永恒在家庭中不能对妻女使用任何暴力,亦希望周永恒能珍惜今次法庭给予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