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生團結陣線前主席 煽動罪成立監10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大專生團結陣線前主席 煽動罪成立監10月

(吉隆坡5日訊)全國大專生團結陣線前主席莫哈末沙夫安,今日被法庭判處發表煽動性言論罪成,判監10個月。



地庭法官諾沙麗達指出,被告無法挑出合理疑點,而且辯詞一味否認指控后,因此做出上述裁決,並諭令被告即日起服刑。

“被告僅是對第13屆全國大選成績和選委會批評和不滿的理由,也不獲法庭接納。雖然被告表明無法煽動,但其言論卻有煽動意味。”

但法庭較后在被告辯護律師阿里夫阿扎米要求下,允許被告暫緩刑罰,以向高庭提出上訴。被告保釋金則原有5000令吉調至1萬5000令吉,被告后來由1名擔保人保外。



5月被控

阿里夫在為被告求情時希望法庭能夠輕判最低罰款5000令吉,被告畢業后當古蘭經教師,妻子沒有工作,孩子才8個月大,況且這是被告初犯。

但主控官阿茲麗娜副檢察司則反對上述求情,認為被告舉止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因此要求加重刑罰。

現年25歲的沙夫安在去年5月29日被控時,否認有罪。同時被控還有公正黨峇都區國會議員蔡添強等5人,但這5人的案件較后分開審理。

他們被指于5月13日晚上8時55分至11時15分之間,在隆雪華堂的“513馬來西亞民族日,拯救民主”講座會上,發表煽動性言論,即有意圖要採取非法手段,號召大馬人推翻法制的政府,因而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4(1)(b)條文,可在4(1)條文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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