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版权费风波‧寿板店也要缴版权费 魏家祥:下周带上内阁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娱乐版权费风波‧寿板店也要缴版权费 魏家祥:下周带上内阁

(吉隆坡5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魏家祥说,版权公司委托中介或代理沿街向业者收钱,包括酒庄、寿板、咖啡、眼镜、电器店等,只要在店内播放电视节目或收听电台节目都要付费,他将把此事带到下周内阁会议上讨论。



业者则指出,寿板店、眼镜店店员在店内范围内看电视、听电台都需付娱乐版权费;汽车音响维修员放唱片光碟测试音响也要付版权费,令业者啼笑皆非。

魏家祥指已与贸消部长拿督斯里哈山马历讨论此事,对方承诺会就此收集更多相关资料和采取行动。

魏家祥今日与50各领域中小型业业者会面,讨论版权公司胡乱征收娱乐版权费一事。



他举例,家电公会在2012年已被通知家电商不需付还每台电视600令吉的版权费,但最近也成为版权公司的目标。

“电器店一般展示至少20台电视机,不同牌子有不同画面感和颜色,让顾客作比较。”

不合理收费

他说,如果以每台电视机付600令吉播放节目版权费来计算,即一间电器店需付至少1万2000令吉的版权费,这是营运成本,最后还是会转嫁消费者,他认为这很不合理,因此有必要作出探讨。

他说,马华发现自2000年开始,就一直发生版权公司不合理收费情况,包括咖啡店、理发店、寿板店,这些都不应该向业者收版权费的。

“以寿板店来说,难道我们要向往生者收费?只有他(往生者)听到音乐而已。”

魏家祥说,马来西亚行团总会属会的洗衣店也“中招”,被要求缴还娱乐版权费,他只能用4个字来形容,就是版权公司“无孔不入”,只要看到店就进去收钱,这是不应该的。

重复收费政府不知情

魏家祥指出,版权公司委托的中介和代理在收费时用政府名义,指政府允许他们这样做,但政府从来不知这件事。

他指出,从业者收到的要求收费信函来看,这些追取版权费的都是中介公司,他们虽然出示身分证件,却不是政府发出的身分证明证件。

“更甚的是,一家版权公司同时委托数家中介或代理公司,造成代理间竞争,重复向业者们追讨版权费,我不认为这是合理作业方式。”

他说,根据资料,目前主要是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PM)和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PRISM)收取娱乐版权费;而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私任两家中介和代理公司,即MyCollection有限公司和Serasi有限公司。

“另外,版权公司以每千方尺收取800令吉版权费的收费制,如一间餐馆1万方尺,意即需付费8000令吉,对小规模餐馆来说是非常吃力的负担。”

张天赐:处理投诉20年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说,他在投诉部处理娱乐版权费20年之久,此事没完没了,问题日益增加,他甚至也曾带投诉者到警局会见前任警察总长。

“我记得11年前,有间寿板店也被要求付版权费;另外一名司机也被告知因当时载有客人,也必须付电台版权费。

他说,2005年,前任贸消部长拿督沙菲益阿达曾公布不可胡乱收版权费,但此课题在这几年依然混淆许多业者。

“近期各种商店,如面包店、书店、足疗店、服装店等业者纷纷‘中招’,令人感莫明其妙,有些业者还需缴付超过1次的版权费。”

魏家祥也举例,有名业者拥80间眼镜店,最近被版权公司要求针对店内放置电视机,电视机主要播放眼镜广告,竟也要付交每台800令吉的版权费。

黑箱作业业者混淆

魏家祥说,业者混淆我国有两个代表艺人收取音乐版权团体,不解哪个团体代表哪艺人,没列出代表艺人名单,令业者无选择要播放哪个艺人的歌曲。

“版权公司有必要清楚交代,不能说歌曲是你的就是你的,或仅口头说代表某艺人,人民有知道的权力,不能继续这种黑箱作业。”

魏家祥周五与各中小型业者对话,出席者包括马华法律顾问梁柏耀、郭朴进、马华蕉赖区会主席拿督沈永平及马来西亚娱乐联盟总会长拿督斯里高崝添。

魏家祥说,娱乐商希望不要太多人来收版权费,重复兼繁杂,不能用自己的方程式,要怎么算就怎么算,必需有清单列出可征收版权的歌曲。

“如《生日快乐》、《友谊万岁》这些歌曲是谁的版权?这些都令人质疑。”

代理中介威迫利诱催收

魏家祥说,根据版权公司发出征收娱乐版权信函,如果业者不付版权费,可被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或最高5万令吉,或最高被判入狱5年,或两者兼施,至今没有业者被控。

“这些代理或中介会以威胁手法来追讨版权费,如果业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可以拒绝付还,直至对方出示证据,即使付费也应是合理的版权费。”

他指出,版权公司聘请中介和代理以“威迫利诱”4部曲来令业者接受和付费。

“这4部曲就是对方开始时出示身分证件,表现‘官威’,指如不付费就会入狱、再三番四次致电或上门、最后警告、过后再以‘友情价’令你愿意接受、两三年后再要求业者付版权费原价。”

家电业者投诉多

*马来西亚家电商总会副会长马国强

我们家电业从2012年就开始涉及娱乐版权的课题,当年已经解决,另外处理;但现在版权公司再次要求电器店付版权费。

我们不接受付还版权费原因,是我们是卖硬体设备,而不是软件或软体设备,很多会员已向总会投诉。

很多电视机其实是没有播放什么影片或歌曲,很多顾客其实也只是测试有关电器,如电视机画面素质或唱机音质,并非作为播放给公众观赏之用。

我们当然尊重知识产权,我们也常劝告会员一定会使用正版影片或唱片。

代理态度恶劣

*大马汽车音响装饰冷气公会主席林美珠

几乎每天都有会员致电给我,指版权公司委托代理和中介上门收取版权费时,态度不客气和恶劣。

也有代理和中介不断致电给我,说我身为会长却不愿支持付还版权费,因此,我希望政府要正视和关注此事。

现在所有维修厂的音响测试配套都拆除,店内也没有播放音乐,代理和中介说,只要顾客把车辆放进维修厂内,即使检查汽车音响时播放音乐也要付版权费。

不缴或罚款判监

*巫裔卡拉OK业者阿兹里

我有数间卡拉OK,日前收到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的来函,要我为9间卡拉OK房付还1万2000令吉的版权费。

该公司最近寄了一张最后警告信给我,说如果我不付还版权费,将可能被罚款、坐牢或两者兼施。

无形中双重缴费

*雪隆咖啡茶餐商公会会长方振平

吉隆坡有千多家咖啡店,当中有放置电视机的肯定是播放Astro付费电视台,业者已需为此付费,而且是比一般住家较贵的商业费用。

我们认为,业者已无形中给了版权费,现在又遇到版权公司向业者收费,变成缴交双重版权费和负担,这非常不公道。

有关公司向加啡店收版权费,不如向Astro收版权费;我们希望政府协助咖啡店和解决这个问题。

下周二与4公司会面
贸消部出手商版权费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将在下周二(9日),与4家负责征收版权费的公司会面,商讨版权收费事项,并探讨和修改业者针对征收版权费需遵守的指南内容与相关法令,以解决有关问题。

部长拿督斯里哈山马历透露,他将会要求有关公司豁免征收小型企业播放歌曲的版权费,并且解决重叠收费的问题。

寻求双赢对策

“我们接到很多投报,指这4家公司在被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授权负责征收版权费后,又通过一些公司来收取版权,此外,它们重叠征收800令吉版权费的做法,让商贩无法负荷。”

哈山马历今早出席今天的知识产权利益相关者对话会闭幕典礼后,如是指出。

出席者包括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总监珊希亚卡玛鲁丁及董事部成员拿督斯里谭业生(译音)。

4家负责征收版权费公司分别是: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MACP)、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PM)和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PRISM)。

哈山马历也指出,当局虽然没有权力决定版权费的收费额,但他认为收费的事项必须符合当局所设下的准则。

“既然这件事涉及民众利益,我们必须出手,我们将在来临的会议中,设法寻求双赢对策。”

另外,针对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自行对民众征收版权费的做法,哈山马历并没有直接回应,只要求媒体针对此事询回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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