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逝世若无继承人 由家属代领地契
表姐妹联名拥有的廉价组屋终有地契,惟表妹已逝世数年,该如何领取地契?
⊙赖女士指出,有关单位位于怡保,是该对表姐妹的外婆所买,直到近期才成功申请分层地契。
她说,据知,屋主需亲自前往领取地契,但现今其中一人已逝世数年,该单位现在是后者的妹妹所居住。
她指出,自己与逝世的表妹并不熟络,是透过对方亲戚才得知已去世数年,而对方子女也不在当地生活。
她直言,最棘手的是逝世者家属,并没保管好死亡证书。
赖女士说,面对该情况的表姐,该透过什么程序去领取地契。
★林若辉律师
事主需了解,该名表妹
逝世前是否有遗产执行书,因为指定的继承人,可在廉价组屋地契上签名,假设没有的话,就由家属来执行。
这意味着,逝世者的家属,是拥有一半的房屋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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