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逝世若無繼承人 由家屬代領地契

表姐妹聯名擁有的廉價組屋終有地契,惟表妹已逝世數年,該如何領取地契?

⊙賴女士指出,有關單位位于怡保,是該對表姐妹的外婆所買,直到近期才成功申請分層地契。

她說,據知,屋主需親自前往領取地契,但現今其中一人已逝世數年,該單位現在是后者的妹妹所居住。

她指出,自己與逝世的表妹並不熟絡,是透過對方親戚才得知已去世數年,而對方子女也不在當地生活。

她直言,最棘手的是逝世者家屬,並沒保管好死亡證書。

賴女士說,面對該情況的表姐,該透過什么程序去領取地契。

★林若輝律師

事主需了解,該名表妹

逝世前是否有遺產執行書,因為指定的繼承人,可在廉價組屋地契上簽名,假設沒有的話,就由家屬來執行。

這意味著,逝世者的家屬,是擁有一半的房屋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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