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保留值勤卡 有利追讨加班费
为餐馆工作一年半的厨师,过去每日在工作上“义务”服务多90分钟,如今欲向前老板追讨过去的加班费。
⊙赖先生指出,他为上述餐馆效劳了一年半,虽然合约上注明1天工作时间是9小时,惟每次都是超时工作。
他指出,在他工作不久后,每日都超时工作,非当初所谈的9个小时。
他说,曾就此事向老板反映,但对方一味指所有制度,是依据劳工部的条例为准。
“我每日上下班前都有打卡,因此可以证明本身的工作时间。”
他说,该餐馆过去是主打中餐,在业主决定改革成西餐后,自己就选择辞职。
他指出,自己手上还保留着,当初指明自己只需工作9小时的文件,不知可否透过该文件,追讨加班费?
★林若辉律师
只要事主尚保存著关键证据,即相关文件及上下班使用的打卡,那就可向劳工部投诉,以索取过去1年半的加班费。
无可否认,上述两样物品都齐全的话,将大大增加了索回有关费用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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