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家胡先被槍殺.坐牢18年才上絞台 四眼仔死刑
(吉隆坡5日訊)被控槍殺阿馬銀行銀行創辦人胡先阿末的“四眼仔”江瑞關(譯音),今日被判謀殺和企圖謀殺兩項控狀罪成,裁決被告需先坐牢18年,再上絞台。
首控狀指他於今年7月29日,在吉隆坡拉惹朱蘭路錫蘭巷咖啡山觀音堂停車場,謀殺胡先阿末(75歲),牴觸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次控狀指被告在去年7月29日約下午1時30分至2時,在上述同地點,試圖謀殺並致傷鍾美娟(死者胡先阿末的華裔妻子),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07條文,罪成可面對20年監禁。
鍾美娟怒視被告
法官判被告首控狀死刑,次控狀則監禁18年,從被捕日算起。
在法官宣讀判詞前,主控官尤賽尼副檢察司向法官表明胡先阿末的妻子即本案第7證人,鍾美娟欲發表受害者創傷聲明(victim impact statement)的意願,這項請求獲得允許。
坐在證人欄裡的鍾美娟開始發表聲明時已語帶哽咽,當憶述自己是如何親眼看見丈夫被兇手殘忍殺害時,她不禁淚灑法庭。
“胡先阿末被殺害那些情景我仍記得一清二楚,直至現在每次閉起雙眼,我仍夢見這可怕的一幕,這也對我和我家人造成了嚴重及無法彌補的傷害。”
發表聲明後,鍾美娟返回證人室經過犯人欄時更怒視被告,而被告則低頭沉默不語。
當莫哈末阿茲曼在宣讀判詞後,被告及其家人一臉平靜,並未有表現激動,被告過後還在證人欄裡詢問代表律師可否就此判決提出上訴。
遺孀:黑暗中看到曙光
“丈夫透過我的雙眼看到了公義,兇手得到應有的制裁,我也終於在黑暗的隧道中看到了曙光。”
鍾美娟得悉法庭做出裁決後,委託代表律師甯鏸對媒體發表簡短聲明這么說。
同時,她透過聲明感謝這一年多來負責調查這起案件的警方、主控官、代表律師、關心此案的民眾以及一直給予她支持讓她熬過這艱難時刻的家人。
她說,經過一年多審訊後,法庭終於在週五做出裁決,而她也對法庭的判決感到欣慰,同時也希望丈夫在天之靈也能感到安慰。
“他(胡先阿末)還有許多要做的事,他希望能提供獎學金讓更多小孩子受教育,還說過創立‘胡先阿末慈善基金’是他人生其中一個願望,但現在,這些願望都一一被兇手粉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