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音樂版權費遭投訴 80中介代理解除合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代收音樂版權費遭投訴 80中介代理解除合約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7日訊)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PRISM)主席安努亞達南說,該公司已針對各個業者和民眾投訴,停止約80名協助收取音樂版權費的中介或代理服務。



“我們接獲投訴后都會逐一調查,一旦發現和證明有關中介或代理在征收音樂版權費過程中,有粗魯、無理或影響公司形象的行為,我們將即時解除與這些中介或代理的委托關係。”

他也否認該公司指示中介和代理以不合理方式收取版權費,並解釋一向給予訓練教導標准作業方式(SOP),即聯系業者與對方商談,如對方不願付還,才致函闡明該公司的合法地位及即將採取的法律行動。

安努亞達南日前針對該公司委托中介或代理沿街向業者收錢,鬧得滿城風雨一事,這樣向《中國報》指出。



再委托人執行

他說,該公司自今年1月委托300至400名中介或代理,協助收取音樂版權費,該公司不會停止這項政策,而是將委托其他中介或代理填補遭中止委托的人(約80人)。

他認為,該公司是根據法令和合法執照行事,並不是非法收取版權費,因此,他們會繼續向業者們收取有關費用。

“雖然我們與大馬唱片藝人協會(RPM)同樣是代表藝人收取音樂版權的單位,但我們代表不同的藝人,因此可以同時並存及各向業者收取版權費。”

他指出,該公司主要會員是馬來藝人,但也有華巫及原住民藝人會員,該公司只是做好本份。

首相署部長拿督魏家祥週五與50個各行業和領域的商家會面討論此事,並指包括酒莊、壽板、咖啡、眼鏡、電器店等,只要在店內播放電視節目或收聽電台節目都要付費,他將把此事帶到下週內閣會議上。

陳妙蘭驚訝藝人單位重疊

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MACP)總經理陳妙蘭指出,過去多年收取音樂版權費都沒有單位重疊的情況,業者都很驚訝為何“憑空”出現另一個代表藝人的版權公司(大馬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

她指出,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一向代表詞曲創作人,向任何公開播放相關知識產權的商家收取版權費,20余年來都沒有問題。

“這次是代表藝人的版權公司出現重疊狀況,雖然不關我們的事,但也影響外界對版權公司的誤解。”

收費公司明與貿消部磋商

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PPM)總執行長羅馬尼說,4家收取音樂版權的公司或協會、酒店、零售、購物中心、廣播、電台等業者,將于下週二與貿消部長及官員會面,討論如何解決音樂版權費問題。

他指出,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及大馬唱片藝人協會,早已獲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MyIPO)發出執照征收版權費,但該局今年“錯誤”發出執照給大馬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造成業者混淆。

“政府去年修改1987年版權法令和2012年版權條例,強制所有涉及征收版權的管理機構必須向MyIPO申請執照,即MACP(代表詞曲創作人)、PPM(代表唱片業)及RPM(代表演藝者)。”

他認為,由于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的“錯誤”,造成代表演藝者征收音樂版權出現兩個單位,政府和當局需糾正此情況。

大馬唱片藝人協會一向委托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公司作為版權費征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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