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屋可申请商业用途 不必再怕接罚单
地点:华盛园面向罗占路排屋
(大山脚7日讯)华盛园面向罗占路的22间双层排屋,从今天起可自由申请住宅转换为商业用途单位;现有“以家为店”的排屋一旦转为商用,即可免受市政局执法员开罚单。
该排屋屋主,是在威省市政局致函要求投票表决后,今年8月收到过半数屋主表决同意,随后决定让有关住宅,成为可自由申请商用的单位。
符条件才能申请
威省市议员陈宗兴说,市政局于8月底通过这项议决及批准,即日起相关屋主可向市局申请转商用途,惟是否转为商业用途,取决于屋主的决定。
他指出,屋主要申请转商业用途,还须根据现有条规,符合条件才能成功申请,这包括店家必须不能发出吵杂噪音,如冷气、摩哆店等。
他今日巡视华盛园排屋后,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业者必须到市局申请,一旦获批,则须缴付商业单位的水电费及门牌税。”
他说,屋主也需向土地局缴付转换商业用途费用,费用以建筑范围每平方尺5令吉25仙计算。
他指出,该排屋位于角落的二手车行,今年6月5日收到市政局开出没有合法经营的罚单,本身巡视后发现可征求民意,以让住宅成为自由转换为商业用途的单位。
“我随后在市政局召开的规划会议上,提出投票表决征求民意的看法,市局同意并致函屋主投票表决,得到的回馈是过半数屋主同意了。”
该排屋“以家为店”的住宅单位包括残障儿童中心、诊所、律师楼、车行、幼儿园和保险代理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