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大馬罹難者家屬 獲社險按月付賠償金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8日訊)社險機構已經鑑定,17名MH17大馬罹難者,包括15名機組人員及2名乘客,可獲每月支付的社險賠償金,從最低700令吉至最高2655令吉。

社險機構發言人今日對《中國報》說,賠償金將按月支付給罹難者的受益人。

“該機構同時發出1500令吉給罹難者家屬,作為處理善后事的撫恤金;而賠償金已陸續發出。”

無法預算總數

他指出,該機構是按照投保人的退休金數額計算,發出每月賠償金,支付給投保人註明的受益人(配偶、父母或孩子)。

他說,若受益人是罹難者的父母或配偶,賠償金會按月支付至受益人去世為止;若受益人是罹難者的孩子,社險機構會支付至受益人年滿21歲及完成首個大學學位為止。

受詢及賠償金總額時,發言人說,由于按月持續支付的賠償金無法估計支付期限,因此無法預算賠償金總數。

獲得社險機構賠償的受益人,9人來自加影,芙蓉和吉隆坡各2人,太平、檳城、怡保及麻坡各1人。

馬航MH17客機于大馬時間今年7月17日晚上,從荷蘭阿姆斯特丹飛返吉隆坡途中,在靠近俄羅斯邊境的烏克蘭東部領空,遭防空導彈擊落墜毀,機上298名乘客,包括15名機組人員全部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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