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國民和諧法案 前總警長:是時候了

(吉隆坡8日訊)前警察總長丹斯里慕沙哈山指出,如今已到達實施能夠滿足多元種族社會需求的法令(國民和諧法案)的時刻。

他說,還在草擬階段並將取代1948年煽動法令的國民和諧法案,將能更嚴格的執行法律。

慕沙哈山今日向網上媒體《今日郵報》指出,早前政府宣布廢除煽動法令時,即時出現許多負面影響,而國民和諧法案是政府努力維持國內各族和諧的成果。

“我們看到如今社會出現許多不應發生的議題,有者大膽挑釁、不尊重王室及皇權制度,這些人質疑蘇丹的權利,也撇開馬來西亞奉行民主制度的事實,這些危險的行為將破壞國內各族和諧。”

他指出,若實施的法律不夠嚴格,一些有個人議程者將製造問題,令社會產生眾多紛爭導致發生失控事件。

慕沙哈山說,馬來社會聲援煽動法令,是因為它和伊斯蘭、馬來統治者和聯邦憲法第153條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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