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黃金投資交易用假文件 金玉華顧問否認有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黃金投資交易用假文件 金玉華顧問否認有罪

(吉隆坡8日訊)黃金投資公司金玉華馬來西亞有限公司1名顧問今日因2年前涉嫌在黃金投資交易上,使用偽造文件,今日被控7項控狀。



被告拿督黃保榮(64歲)否認有罪,法官諾莎麗達較後允許被告以1萬5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並擇定案件於10月8日過堂。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2012年12月20日,於國家銀行閣樓使用7張不同涉及一家金店的偽造發貨單,分別誌期2011年6月15日、2011年6月23日、2011年6月28日、2011年7月13日、2011年8月9日、2011年9月15日及2011年11月2日,因此牴觸刑事罰典465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為諾蘇海達副檢察司,而被告辯護律師則是達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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