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新海峽時報》道歉” 林冠英:否則將起訴誹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我要《新海峽時報》道歉” 林冠英:否則將起訴誹謗

(檳城8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說,除非英文《新海峽時報》道歉,或撤回“檳州巡邏隊獲15億令吉撥款”的報導,否則檳州民聯政府將起訴該報誹謗。



他說,他是在其言論被扭曲,同時別無選擇下,才採取法律訴訟。

林冠英今日發文告說,州政府在2011年撥款86萬9820令吉給巡邏隊,2012年是136萬3827令吉、去年是159萬2482令吉90仙。

“巫統原先撒謊指撥款有15億令吉,之后受挑戰出示證據,就馬上緊急煞車。”



他說,巡邏隊的撥款一直受控制,州政府只提供隊員衣服及對講機,隊員皆是未領薪水、自願付出。

林冠英也歡迎反貪會,介入調查有關州政府被指撥款巡邏隊一事存在貪污因素的指控,以證明這是不實的指控。

“州政府將全力與反貪會合作,因為各項撥款皆依足程序。”

林氏也批評,國陣將巡邏隊課題搞成敏感的情緒事件,因巡邏隊巫裔成員正持續增加,預料明年底將會有45%巫裔隊員、45%華裔及10%印裔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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