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安法被扣獲賠30萬案 聯邦法院准上訴

(布城9日訊)聯邦法院今日發出上訴准令給甘文丁扣留中心營長及2人,以便就上訴庭諭令賠償30萬令吉給前內安法令扣留者巴魯扎曼裁決提出上訴。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勞勿斯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在批准甘文丁扣留中心營長、副內政部長和大馬政府的上訴准令申請后,將會鑑定上訴人所提出的兩項法律問題,包括到底在內安法令下,法庭是否有司法權就起訴內政部長錯誤扣留案諭令賠償。

同時,聯邦法院也駁回巴魯扎曼就上訴庭把原本330萬令吉賠償減至30萬令吉裁決提出的准令上訴。

巴魯扎曼于1991年因涉嫌發出偽造外勞工作准證和護照被扣留3年,之后再延長2年,但他只挑戰副內長發出2年扣留期合法性,並在1994年高庭發出人身保護令后獲釋。

隨后他同年入稟民事高庭,向上述3造索賠,高庭于2010年判他勝訴獲賠330萬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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