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斯申撤煽动控状驳回
(布城9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人权律师兼社会运动活跃分子哈里斯依布拉欣,就高庭驳回其要求撤销煽动控状的上诉申请。
以拿督威拉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有关上诉申请过早,因上诉人哈里斯未在案件审讯的法庭用尽其司法权,因此批准控方的初步反对。
哈里斯的代表律师哥宾星指出,其当事人已指示把此裁决上诉至联邦法院。
早前,主控官尤再尼副检察司指出,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条文阐明高等法庭只能够聆审最后裁决的上诉,但此案上诉人不能越过地庭,就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哈里斯于今年初向高庭申请宣判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违宪。高庭于6月27日谕令被告案件在地庭审讯。
哈里斯与另4人,因在去年在5月13日于隆雪华堂一项讲座会上发表煽动言论,在地庭被控煽动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