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期满赖死不走 屋主可要求国能断电
租约期满后,租户仍藉以种种借口赖死不走,并指屋主无权断水电供应而气走屋主!
⊙黄先生说,他去年出租一间公寓单位给一名商家,租约在今年5月即截至,每月的租金为1000令吉。
他指出,该租户这段期间都拒绝给予合作,甚至多次拖欠租金,因此到了5月的限期后拒绝续约,要求租户搬走。
他说,对方野蛮不讲理而拒绝搬走,并拖欠了2个月,即2000令吉的租金,因忍无可忍而报警,但警方也奈何不了他。
黄先生指出,目前已和对方失去联系,因此有打算聘请律师起诉对方,但被告知说律师费高达5000至1万令吉而却步。
欲询问,黄先生不知可从何法律途径才可把租户赶走呢?
★林若辉律师
基于租户和屋主之间签署的租约已届满,加上租户尚欠租金,即代表租户目前是非法霸占公寓单位。
屋主可前往国能公司要求割除电表,毕竟电表的注册名字是屋主本身,所以他可以屋主的身分要求断电。
如果事情依然无法解决,最终依然需要聘请律师将事情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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