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涉款額21.41億 逾7萬人欠稅被禁出國
(萬宜9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披露,截至今年8月31日,共有7萬2592名拖欠稅務者被禁止出國,涉及稅額達21億4100萬令吉。
他說,在7萬2592名欠稅者中,6萬4848人(總欠稅額20億2100萬令吉)在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4條文下,被禁出境。
“其余的7716名欠稅者(1億2000萬令吉)是在1976年產業盈利法令第22條文下,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出國。”
他今日在大馬稅收學院為2014年精明稅收營主持開幕儀式后,這么說。出席嘉賓包括內陸稅收局總執行長丹斯里蘇古博士及教育局科技組主任羅斯妮。
阿末馬斯蘭說,只要欠稅者繳清稅款,禁令就會撤銷。若獲得內陸稅收局同意繳付50%稅款,其余分期付款,也可以暫時撤銷出國禁令。
他說,欠稅者禁止出境只限外國。
此外,阿末馬斯蘭表明,內陸稅收局不曾在8月25日發表聲明,指該局已在機場離境處截停欠稅人,即使只欠款100令吉或無呈報稅收表格,也會列入黑名單,禁止離境。
他聲明,這項在社交媒體盛傳的訊息不確實;只有欠稅額龐大和拒絕繳清已經長期拖欠個人所得稅者,才會遭到政府和內陸稅收局列入黑名單。
他解釋,在未執行禁止欠稅者出國的措施前,內陸稅收局會進行4項照會程序,提醒納稅人拖欠稅務一事。若納稅人仍冥頑不靈,才會納入黑名單。
稅收局禁止欠稅者出國前4項照會程序
1)援引所得稅法令第103條文,通知遲交稅的罰款或附加罰款的事項; |